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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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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865413420/202212-0000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赵万青局长】解读宣州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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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赵万青局长】解读宣州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主要负责人解读赵万青局长】解读宣州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14:26 来源:宣州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2022年1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2022〕8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文件明确同意设立中国(宣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引导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聚化、规范化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区商务局牵头制定了《宣州区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依据《宣城市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宣州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实情编制。

二、主要内容说明

《宣州区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分四个方面,共十三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四章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目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相关概念定义及总体原则等。

(二)第二章申报与认定,共3条。

     一是明确了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1.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办公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完善;2.建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相关设施或平台,具备仓储、物流配送、产品展示等服务功能。3.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8家以上,每家跨境电商交易额30万美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1家以上。

二是明确了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由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进行说明。

(三)第三章管理与考核,共5条。

     一是明确了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部门。

     二是明确了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8日,宣城市商务局印发了《宣城市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商【2022】90号)。我局在此内容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并于9月16日、20日两次通过区级相关部门、街镇、园区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四、管理与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园区上一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和增幅、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和配套服务企业进驻及培育情况、园区配套设施完善情况、管理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监测及考核材料报送情况等。

(二)各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向区商务局报送考核材料,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形成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较好的园区将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较为落后的园区将被列为动态调整对象。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州区商务局

解读人:赵万青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302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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