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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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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37711387M/202209-0000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爵嘉解读《宣州区项目并联审定暂行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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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爵嘉解读《宣州区项目并联审定暂行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文字解读】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爵嘉解读《宣州区项目并联审定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4 10:25 来源: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及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区项目并联审定工作效率,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为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特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制定此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并联审定委员会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是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并联审流程及各单位主要职责。

第四部分是跟踪问效,明确由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区项目帮办服务中心)牵头对项目全程帮办服务,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三、创新举措

对预审通过的项目,区并联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行政审批的分管领导或行政审批具体负责人员召开项目并联审定会商会议,对项目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会议通过的项目,由区发改委通知项目落户地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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