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州区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
应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各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宣城市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州区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国控断面的精细化管控,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持续开展排查
持续开展国控断面上游10公里的环境问题排查以及问题整改,因地制宜地开展河道岸线清理专项整治、支沟支渠专项整治、闸上拦蓄污水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期完成问题整改。(责任人:何浩、王冠)
加强对国控断面上游及周边污水处理设施、涉水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雨水排口监管,严厉打击、严查重处排污单位利用汛期偷排、超标排放、船舶水上排污等行为。(责任人:何浩)
汛期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摸排,评估研判汛期排污风险。(责任人:何浩、王冠)
督促工业企业储存仓库(堆场)以及秸秆堆场配备防雨防渗措施,防范雨水冲刷、浸泡导致污染外排。(责任人:何浩)
提请区政府依法依规取缔水产、畜禽养殖非法直排口,分类处置生活污水直排口。(责任人:何浩、王冠)
二、合理布设微站
在国控断面上下游选择合适的位置布局小型微站,适时监控水质变化,便于数据分析比对,进一步精准查找问题症结。(责任人:巫方才)
三、借力排查溯源
试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常态化开展流域问题排查溯源工作,帮助找到断面问题症结。(责任人:何浩)
四、强化协调联动
加强与省厅、市局相应处、科室的沟通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持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建立工作会商机制。(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加强与第三方运维机构、采测分离机构的对接,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责任人:巫方才 胡啟帆)
附件:《宣州区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办法》
2022年6月28日
宣州区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
办 法
为切实防范雨期国控断面水质下降,提升断面精细化管控工作,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并建立“预警提醒—原因排查—结果反馈—整改巩固”的闭环管理机制。内容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国控断面水质管理,确保断面水质持续稳定改善,成立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领导小组,由刘军任组长,巫方才、胡忠义任副组长,何浩、杨能文、胡啓帆、江江、王冠为成员。
二、预警提醒
(一)每月5号前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采测分离前的各项环境保障工作,对国控断面取水口周边环境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指导相关乡镇街道清理河上垃圾、秸秆、杂草等漂浮物,确保国家手工采样工作顺利进行。(责任人:王冠、胡啟帆)
(二)安排专人全天候紧盯自动站数据,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同时,要掌握自动站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关注天气信息,提前部署雨前的隐患排查、布点加密监测等工作。(责任人:王冠、胡啟帆)
(三)每天对自动站的污染强度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上报。(责任人:王冠)
(四)建立三级预警体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自动监测指标超过目标限值时启动三级预警,短信提醒各局分管领导;污染强度在2和3之间时启动二级预警,短信提醒各局主要领导,并报告市局分管领导;污染强度大于3时启动一级预警,短信提区政府分管领导,并报告市局主要领导。(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五)对污染强度超过2的断面,及时发工作提示函至区政府,并告知区执法支队,抄送至各级河长办和区总河长。(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三、原因排查
(一)每月16号、26号、次月1号对自动站数据进行审核,与第三方设备运维单位保持对接。(责任人:王冠、胡啟帆)
(二)强化对雨期问题排查溯源和布点监测情况的加密调度,做到排查全面细致、数据科学精准。(责任人:胡忠义、巫方才)
(三)提前做好每月27号前后国家第一轮数据反馈后的申诉材料整理,并及时组织报送。(责任人:王冠)
(四)三级、二级预警时,业务股、监测站和相关中队要立即开展溯源排查;一级预警时,第三方专业机构3小时内到岗,为局联合市执法支队会同开展溯源排查提供技术支撑。(责任人:胡忠义、何浩)
四、结果反馈
(一)每月断面水质情况及时通报至各级河长办和区政府。(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二)三级、二级预警24小时内、一级预警48小时内在第三方技术指导下形成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报送上级部门。(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五、整改巩固
(一)每月底要对当月断面水质情况进行会商。(责任人:刘军、王冠)
(二)要跟踪调度断面水质变化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级预警时,要加强关注,核实掌握断面所在地降雨信息,密切跟踪水质变化趋势。对水质持续启动一级预警1天、二级预警2天以上的断面进行通报。(责任人:胡忠义、王冠)
(三)定期组织对断面周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并将整改情况通报至区政府和各级河长办。(责任人:胡忠义、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