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6:06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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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要求,经教体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22 年义务教育城乡补助经费分配如下。
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一)基准定额:根据 2021 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下同),按照初中 850 元每生每年、小学 650 元每生每年的标准分配 2022元公用经费。
(二)随班就读学生(含送教上门):按照 6000 元每生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
(四)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每生 200 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五)经费分担:中央财政承担 60%,省财政承担中心城区学校比例为 20%、乡镇学校比例为 24%,区级财政承担中心城区学校比例为 20%、乡镇为 16%。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承担所属学校应分担的部分。
(六)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直接下达给各中心学校,其中中央资金3086万元,省级资金56.285万元,区及资金771.58万元;民办中小学,区财政下达给区教体局,其中基准定额和寄宿生补助由区教体局打卡补助给学生监护人,随班就读学生(含送教上门)公用经费转拨给有关学校,其中省级资金 1068.715万元,区级资金 185.42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1。
二、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
按照寄宿生初中 1250 元每生每年、小学 1000 元每生每年,非寄宿生初中 625 元每生每年、小学 500 元每生每年的标准资助,中央和区财政各承担 50%,其中中央资金 46.3 万元,区及资金91.2 万元,上述资金由区财政下达给教体局,由教体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免费教科书经费:
该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共计 929.9 万元,区财政将资金下达给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与新华书店结算。
四、校舍维修改造经费:
该项经费中央财政承担 60%,省财政承担 40%,其中中央资金 529 万元,省级资金 353 万元。该资金落实建设项目 15 个(详见附件 2),建筑面积 37215 平方米。该经费区财政将下达给教体局,教体局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绩效目标:
完成 2022 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生学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运转;免除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详见附 3、附件 4)。
特此通知
2022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