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202-00030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宣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2-27 | 发布日期: | 2022-02-27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202-00030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宣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2-27 |
发布日期: | 2022-02-27 |
(1)项目概述:全区2022年参保总人数预计约68万人(后续新生儿陆续参保),参保率100.38%。
(2)立项依据:国务院2016年1月1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3)起止时间:2022.1.1—2022.12.31
(4)项目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从制度上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居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引导城乡居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城乡卫生资源,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城乡建设。
(5)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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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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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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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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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民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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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区医保局066001 |
实施单位 |
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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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 |
项目期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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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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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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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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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 |
区级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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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 |
|
上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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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 |
|
2、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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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中期目标(20xX年-20xX+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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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1、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业务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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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3:防止大病患者个人及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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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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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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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参保人数(人) |
68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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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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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综合参保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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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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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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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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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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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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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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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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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完成及时性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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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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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成本 |
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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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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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
60元/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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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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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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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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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疗保障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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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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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和待遇保障政策,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持续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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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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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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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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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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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宣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参保缴费和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类管理、分层保障”的要求,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立项依据: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21〕8号)。
(3)起止时间:2022.1.1—2022.12.31
(4)项目内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分类调整医保倾斜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建立防范化解顺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提升医疗医保医药管理服务水平。
(5)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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