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2-03-09 16:28
来源: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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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促进以农村劳动力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回宣就地就业,缓解我市企业用工困难,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出台《关于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的措施》(简称《措施》)。
二、《措施》制定的主要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2、《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3、《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措施》制定及审核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学习借鉴杭州市、滁州市等省内外城市经验做法,集成现有政策,起草了《措施》(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的意见,而后进行了修改。2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军专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措施》通过了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措施》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三项措施。
第一项“开展返乡留工活动”。明确在“春风行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情系家乡留宣城”为主题的返乡留工活动。主要是以“感情留人”,通过组织返乡人员参加 “家乡重点企业行”、“共话家乡座谈会”、“返乡供需见面会”等活动,让更多本地劳动力留在宣城就业。
第二项“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明确在“春风行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密集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双百”招聘活动。其中,开展网络招聘会、直播招聘会、短视频招聘等线上招聘活动100场;开展现场招聘会、赴外招聘会等线下招聘会100场。主要是以“事业留人”,通过加大市场招聘力度,向返乡人员不间断地提供就业岗位,促进返乡人员就地就业。
第三项“对就地就业实施相关补贴”。明确四条补贴政策,
通过向返乡务工人员和企业发放政策大礼包,以“待遇留人”,真金白银给予政策红利。
四、《措施》特色亮点
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在我市企业新就业的返乡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对企业吸纳新就业返乡务工人员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所需资金从受益财政列支。该补贴政策是学习借鉴杭州市做法以及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政策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提出的新政策,执行期一年。
二是住房公积金奖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对新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缴存职工占职工总人数50%以上的非公有制“四上企业”,按公积金缴存人数给予住房公积金奖励补贴。由受益财政按50元/人/月给予缴存企业补贴。该补贴政策是学习借鉴滁州市做法提出的新政策,执行期一年。
三是市场化招工奖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次成功引进到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返乡务工人员,由受益财政按照1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贴。该补贴政策来源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是我市现行政策的执行。
四是企业自主招工奖补。鼓励企业通过员工“以老带新”等方式自主招聘返乡务工人员,对企业首次自主招收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并依法办理社保(或开展用工备案、或购买商业工伤保险)的,由受益财政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补贴。该补贴政策来源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是我市现行政策的执行。
六、《措施》补贴政策的领取办法
(一)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市直领取办法如下,县市区参照执行:1、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长三角“一地六县”(宣城)人才综合体人才服务窗口(宛陵科创城1号楼12层)或市政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审核: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进行复核。3、拨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二)住房公积金奖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1月依据市统计局非公有制“四上企业”名单、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缴存人数、公积金缴存人数,按照公积金缴存人数每人每月50元公积金的标准核定缴存公积金补贴金额(只计算缴存人数达到养老保险缴存人数的50%以上(含)的月份),由受益财政给予缴存企业补贴。
(三)市场化招工奖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市直领取办法如下,县市区参照执行: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长三角“一地六县”(宣城)人才综合体人才服务窗口(宛陵科创城1号楼12层)或市政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审核。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进行复核。3、拨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企业自主招工奖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市直领取办法如下,县市区参照执行: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长三角“一地六县”(宣城)人才综合体人才服务窗口(宛陵科创城1号楼12层)或市政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审核。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进行复核。3、拨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史莹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