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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02-00028 组配分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名称: 宣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流程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16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202-00028
组配分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三农
名称: 宣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流程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16
宣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流程及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2-02-16 14:54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补贴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

二、承办机构

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站、宣城市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三、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四、补贴范围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按规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全区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2021年补贴标准为103.3元/亩。

六、补贴流程

1、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户补贴档案,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和土地确权登记补贴面积;

2、乡镇、街道对补贴对象和面积进行审核,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4、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编制全区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经办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财政局;

5、区财政局据此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并发放补贴资金。

七、补贴时限

原则上每年7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公室

2、县级: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电话:3020444;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电话:3023434。

(二)监督方式:

1、乡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县级:区财政局,电话:3023365;

           区农业农村局,电话302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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