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投诉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4 10:28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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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公示如 下投诉信息 一、投诉事项范围: (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 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 (ニ)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 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四)其它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投诉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投诉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 5 个 工作日内受理一般应在 45 日内办结,作出决定后 5 个エ作 日内答复投诉人,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违法违规行 为的,依职权或者移送有权处理机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行业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ニ)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 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应当给予批评 教育、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 (三)投诉事项查证不实或者无法查实的,对被投诉人 不作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诉地址与方式 投诉地址:宣州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宣州区敬亭 路 301 号)投诉电话:0563-3014436 投诉邮箱:XZSf1gk0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