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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201-00003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1 发布日期: 2022-01-1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201-00003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1
发布日期: 2022-01-11
宣城市宣州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2-01-11 15:03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宣城市宣州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
标准

省级标准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总额分摊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63-3020444

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329号)

分为生产者补贴和结构调整补贴。生产者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水稻种植者;结构调整补贴,补贴对象是全区早稻实际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总额分摊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63-3020444

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0563-251356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资金

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村级防疫员

 

2400元/年

乡镇上报,业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2513562

区级补贴1200元/年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号)

50头以上养殖企业

50元/头

15元/头

养殖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官方兽医到场确认。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0563-2513560

 

宣州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号)、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省政府令268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6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9〕69 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授权乡镇(街道)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宣州区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中的残疾人

 

一级、二级840元/人/年,三级、四级420元/人/年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65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宣城市宣州区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散居孤儿不低于1092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51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1.《宣州区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宣区政(2012)88号

宣州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

 

80周岁以上30元每人每月,100周岁以上200元每人每月

由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申请
、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

按月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精简退职

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的通知(财社[2012]98号)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对象

 

每人每月590元

乡镇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财政打卡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

按季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困难精神残疾人

 

每人每年1000元

申请、审核审批、药费补助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按年发放

0563-3035107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3-3014992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特扶一类:子女伤残:4200元/人/年;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特扶二类:一级4800元/人/年;二级3600元/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一卡通”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

0563-3014992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2020年每亩16元

 

各县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2020011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008号)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每亩16元

2020年省级公益林每亩15元

各县根据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2020011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3号)

符合补助条件的护林员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宣州区选聘落实的生态护林员总人数,每人每月300元。

 

在乡村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省按年拨付资金,各地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0563-3017539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灾民生活救助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年度发放

0563-2527795

 

宣州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到人

每人每年600元

 

个人申请,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核定为扶持对象,由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27540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 2021〕35号)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20000元/户

6000元/户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放

0563-301198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到人

因战一级

106670

因战一级

10667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因公一级

103300

因公一级

103300

因病一级

99910

因病一级

99910

因战二级

96530

因战二级

96530

因公二级

91450

因公二级

91450

因病二级

88030

因病二级

88030

因战三级

84700

因战三级

84700

因公三级

79600

因公三级

79600

因病三级

74550

因病三级

74550

因战四级

69420

因战四级

69420

因公四级

62670

因公四级

62670

因病四级

57590

因病四级

57590

因战五级

54220

因战五级

54220

因公五级

47410

因公五级

47410

因病五级

44030

因病五级

44030

因战六级

42360

因战六级

42360

因公六级

40080

因公六级

40080

因病六级

33860

因病六级

33860

因战七级

32200

因战七级

32200

因公七级

28820

因公七级

28820

因战八级

20330

因战八级

20330

因公八级

18610

因公八级

18610

因战九级

16890

因战九级

16890

因公九级

13560

因公九级

135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战十级

11860

因公十级

10140

因公十级

1014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属定期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烈士遗属

33860

烈士遗属

338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908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病故军人
遗属

2736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抗战时期

21640

抗战时期

2164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解放时期

20840

解放时期

20840

建国后

20660

建国后

2066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8460

84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涉密文件

参战退役人员,到人

9060

90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1-65902922

不公开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人员)生活补助

涉密文件

参试退役人员(包括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到人

9060

90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1-65902922

不公开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老年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到人

7080

708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老党员生活补贴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9720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972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每年春节和“七一”分两次发放)

0563-3011191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876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876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优函〔2014〕288号

义务兵家庭、到户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11191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1〕110号)

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一年

600

一年

60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二年

1200

二年

1200

 

三年

1800

三年

1800

 

四年

2400

四年

2400

 

五年

3000

五年

3000

 

六年

3600

六年

3600

 

七年

4200

七年

4200

 

八年

4800

八年

4800

 

九年

5400

九年

5400

 

十年

6000

十年

6000

 

十一年

6600

十一年

6600

 

十二年

7200

十二年

7200

 

十三年

7800

十三年

7800

 

十四年

8400

十四年

8400

 

十五年

9000

十五年

9000

 

十六年

9600

十六年

9600

 

十七年

10200

十七年

10200

 

十八年

10800

十八年

10800

 

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字〔2007〕102号)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到人

9060

906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1191

 

宣州区扶贫局

4、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皖扶办[2015]72号、皖扶办[2018]104号

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3000元/生/年

村比对、镇审核、区审定后公示

通过“一卡通”发放

半年发放一次

05632701287

 

宣州区人社局

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

 

脱贫劳动者公益岗位补助:300元/人/年;
脱贫劳动者省外就业交通补贴:500元/人/年;

个人在村(社区)申请、镇审核、区审定后公示

通过“一卡通”发放

按月/季度发放

0563-301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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