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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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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112-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112-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7 15:44 来源: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2日,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州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宣区政办秘〔2019〕43号)。现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徐纪静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区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市民爱绿、建绿、护绿意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宣城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5﹞51号)文件第四条要求,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开发区、双桥物流园区、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州区人民政府分别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区绿化委办公室起草该办法,并经区政府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践行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更好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民爱绿、植绿和护绿意识,巩固发展全区绿化成果。

三、起草过程

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及部分林业专家参与,参照《宣城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起草该办法。同时得到宣城市绿化委的大力支持,几易其稿。该办法起草后在全局OA系统广泛征求同行与专家意见(2019年5月10日-5月20日)。在公示无异议后,经局法规科认真审阅,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由区信息中心进行公示,向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征求意见(2019年8月9日-8月20日)。其中,征求到区农业农村局一条意见,及时采纳并研究、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宣州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参照宣政办秘[2015]5号内容,结合宣州区实际情况制定。《宣城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解决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而本办法适用于宣州区行政区域(不含市规划区范围)的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程序,以自愿出资、投工投劳等形式,开展一定数量、面积的林木种植或绿地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行为。本办法共三十条,从制定的法律依据,认建认养的原则、技术标准、管理模式、类型、内容、形式、程序、期限、权力与义务、解约、法律责任、表彰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

制定依据

1、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号)

2、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方案

3、宣城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宣政办秘[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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