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4932X1/202108-00037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名称: | 宣州区审计局2021年第1号公告:宣州区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8-28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4932X1/202108-00037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名称: | 宣州区审计局2021年第1号公告:宣州区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8-28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区审计局于2020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对区财政局办理的我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财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20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43.58亿元,仅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45.92亿元的94.9%,同比增长0.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52亿元,同比增长0.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86亿元(含出口货物退增值税9530万元),同比增长0.98%。
分部门完成收入情况:税务部门31.51亿元,完成目标数的85.36%,同比下降3.63%;财政部门12.07亿元,完成目标数的134.06%,同比增长13.43%。
分税种完成收入情况:税收收入29.44亿元,同比下降4.38%;非税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13.35%;出口货物退增值税9530万元,同比增长4.32%。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5.92亿元的98.52%,同比下降6.45%。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9亿元、调入资金2.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55亿元、上年结余83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4亿元,年终结余83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4亿元的55.39%,同比下降17.6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9.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88亿元的91.36%,同比增长68.19%。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5亿元、调入资金20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4亿元、上年结余3030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4亿元、调出资金2.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13万元,年终结余933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的100%,同比未发生增减变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万元的100%,同比未发生增减变动。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5.21亿元,利息收入317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79亿元,委托投资收益824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转移收入4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22亿元,转移支出57万元,其他支出497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3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78亿元。
二、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区本级财政收入完成36.49亿元,同比增长0.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34亿元,同比增长1.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完成11.95亿元(含出口货物退增值税4880万元),同比增长0.3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37亿元,同比下降9.91%,完成预算调整数47.01亿元的88%。
3、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亿元,调入资金2.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万元,收入合计53.63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4亿元,支出合计53.81亿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183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8329万元,年末账面结余6499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末,区财政局总预算账面资产合计14.28亿元,其中:国库存款1.29亿元,借出款项28万元,与下级往来3683万元,其他应收款12.62亿元;负债合计50.97亿元,其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5.3亿元,与上级往来3.28亿元,其他应付款4.93亿元,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37.46亿元,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15万元;净资产合计-36.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6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226万元,待偿债净资产-37.46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20年债务限额38.64亿元。 2020年初政府债务余额32.82亿元,当年新增7.89亿元,偿还3.88亿元,截至2020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6.83亿元,与上年相比政府债务净增加4.01亿元,增幅12.22%,另账面登记应付未付利息6346万元。2020年末债务余额36.83亿元中,区本级债务16.57亿元,宣城高新区、国资集团公司等单位债务20.26亿元。
三、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评价
受疫情冲击影响,2020年我区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调配资金使用,在重点保障教育、医疗、交通等基本民生支出的同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竭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发展社会事业,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财政保障。从审计情况看,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下降。2020年初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为45.92亿元,当年实际完成43.58亿元,仅完成财政收入目标的94.9%。其中:税务部门实际完成31.51亿元,仅完成年初目标36.92亿元的85.36%。2018年至2020年,税收收入分别为32.74亿元、30.79亿元和29.44亿元,税收收入在当年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77.11%、71.05%和67.56%。2018年以来,我区财政收入逐年增加,而税收收入在逐年减少,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降。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收支预算执行率不高。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5.4亿元,实际完成8.53亿元,仅为年初预数的55.39%。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5.4亿元,年内调减预算4.52亿元,调减数占到年初预算数的29.35%。2020年财政代编预算部分指标拨款占比较低,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财政奖补指标2000万元和国资集团公司2020年度奖补指标3509万元拨款占比分别为10.79%和23.49%。2020年98个预算编报单位中,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16个单位财政实际拨款(不含权责发生制支出)占可执行指标比例低于80%。
二是收支矛盾突出,潜在支出压力大。受财力影响,部分应当列入各年预算安排的支出未能列入当年预算,造成各年支出挂账金额较大。同时,部分列入预算的支出也未能及时、足额拨付资金。2020年新增支出挂账1.83亿元,当年权责发生制支出4.12亿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条第二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第五十四条第五款“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等相关规定。
(三)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区财政局行财科管理的新五中建设款454万元结存在账超过两年未使用,农财科账面反映存量资金985万元待上缴。上述存量资金区财政总预算未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
审计指出的农财科账面存量资金985万元已于2021年4月16日由区财政收回。
(四)非税专户待结算收入有待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末,非税专户待结算收入中待处理款项达5003万元,因部分执收单位未及时对汇缴结算户中的待查收入进行确认,致使年末待处理款项金额过大。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财库〔2011〕171号)中“三是建立全面对账制度。财政部门内部预算、国库机构要分别与业务管理机构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上下级财政部门要核对资金往来账,财政部门要与本级各预算单位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与同级人民银行国库核对资金账,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通过后台对账的方式核对专户资金账,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开户银行的上级单位核对专户余额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规定。
2021年1~5月份执收单位陆续确认并缴库3233万元,剩余1770万元财政部门将继续督促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做待查确认。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局在批复各预算单位预算指标时,未同时批复下达绩效控制目标。目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项目实施效果绩效评价以单位自评为主,区财政局未选择对部分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未对预算单位自评结果开展再评价。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 号)中“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三同步”,即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宣州区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宣区财评〔2020〕123号)第十二条“财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对部门(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或开展再评价”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宣州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安排,本次审计实施过程中对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城东联圩谢村站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和公交客运一体化项目等7个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主要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合计13项,计划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截至2020年末,13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完工9个,尚有康乐山庄、鳌峰新村、沁园新村、溪苑小区4个项目未完工。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责任表的通知》(宣水基建〔2020〕49号)要求,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新郎川河北山河浑水河治理工程2020年要完成投资992万元,双桥河沈村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和破城河沈村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2020年要完成投资额1180万元,截至2021年4月下旬,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仅有573万元和730万元。双桥河朱桥段防洪治理工程计划2021年4月28日完工,双桥河下马段治理工程(一期)计划2021年5月30日完工,截至2021年4月下旬工程进度分别只有75.43%和60.23%,难以按期完工。
城东联圩谢村站项目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高压外线施工估算投资额800万元,截至2021年4月下旬,未完成招投标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宣城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节点控制表》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责任表的通知》(宣水基建〔2020〕49号)等相关规定。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相关通知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项目早完工、早见效。
(二)部分资金项目单位使用不及时。2020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区教体局2019年前信息化、土建续建项目结转资金1950万元, 2020支出1446万元,年末行财科账面尚结存504万元。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城东联圩谢村站建设项目资金总计划安排1019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056万元,区级债券资金3141万元,2020年上述资金均已全部到位。截至2021年4月下旬,上述项目实际支付资金3212万元,其中:区级债券资金支付3141万元,省级资金支付71万元。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造成资金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形成资金沉淀,截至2021年4月下旬,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城东联圩谢村站建设项目结存省级资金达6985万元。
上述情况不符合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盘活水利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皖水办财〔2017〕17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盘活水利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办财务〔2017〕95号)第三条“加快实施,防止形成新的存量,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加快推进水利建设进度的要求,抓紧抓好项目前期、计划预算分解下达、地方投资落实等……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其他水利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防止因实施进度慢形成新的存量资金”及宣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责任表的通知》附件第二.(一).3条“完成2020年省级投资目标”等相关要求。
区教体局、区水利局要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实施,预算安排的资金能够及时投入使用,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总投资76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769万元已到位。截至2020年末,13个项目跟踪审计金额达5980万元,区财政总预算实际拨付经建科项目资金2188万元,经建科实际拨付资金仅1661万元。2020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公交客运一体化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拨款1705万元(其中:预付车辆购置补贴及运营补贴1000万元,付乡镇农班车退出补偿705万),尚有295万元未拨付到位。政府应付原农班车退出补偿(262辆,17万元/辆)4454万元,受财力影响2020年预算仅拨付705万元,余款3749万元形成潜在支出压力尚待以后年度逐步解决。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财政部门因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统筹资金支付,为各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财源培植,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增长。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吸引江浙沪产业投资转移,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巩固壮大优势财源,抓好新兴后续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增长。
(二)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各预算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财政部门要总结历年经验,结合自身财力编制预算,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高效运行。
(三)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提升项目实施效果。财政部门要加强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强化资金分配和项目落实的有效衔接,加大政策指导和跟踪,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未拨付的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已拨付的资金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投入使用,避免因资金分配不合理造成项目所需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或形成沉淀,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四)强化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梳理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有明确用途的资金,相关部门单位要限时推进工作进度,合理安排资金用款计划。对部门单位长期沉淀闲置资金,应及时清理确认并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绩效意识。财政部门应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积极组织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单位的自评结果开展再评价,不断深化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提升绩效工作成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逐步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审计由于时间和人力所限,我们只对区财政局办理的我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并在审计报告中基本予以反映,对其他未涉及事项或其他原因造成审计无法核实的事项,我们不负审计责任。
(二)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请区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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