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107-0001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107-0001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7-26 10:52 来源: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以及《宣城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宣城市宣州区实际,拟调整我市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如下。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周芳      联系电话:0563-3021619   

邮箱:1766258577@qq.com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物业类型和物业服务等级制定基准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0%。各等级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有电梯的住宅A级1.4元/m²˙月、B级1.3元/m²˙月、C级1.2元/m²˙月、D级1.0元/m²˙月;无电梯的住宅A级0.8元/m²˙月、B级0.7元/m²˙月、C级0.6元/m²˙月、D级0.45元/m²˙月。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等公共能耗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向业主分摊。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如需调整,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