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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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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妇女儿童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妇女儿童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宣州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11 09:33 来源:双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2018年国家调整特别扶助标准,子女伤残、死亡对象从原来每人每月270、3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450元,并发症按级别分别由原来的100、200、300元提高至200、300、400元,目前我区在国家提标的基础上对子女伤残对象进行进一步提标,统一伤残死亡标准为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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