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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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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4932X1/202012-0003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含责任分解情况) 文号: 审办【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0-12-20
索引号: 1134170200324932X1/202012-0003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含责任分解情况)
文号: 审办【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0-12-20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含责任分解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0 16:34 来源:宣州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办理程序

(一)承办。

1.区审计局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

2.由办公室初步提出承办科室意见,逐级报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予以部署落实。

3.承办科室拟出答复件后,报经分管局领导审签,重要答复件需送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发。

4.承办科室按复文要求统一格式行文、填写反馈意见表后,将办理材料整体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寄送各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5.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应再次征求代表或委员的意见,必要时请局主要负责人出面协商。

(二)主办和协办。

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如有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答复。由本单位协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三)办理时限。

所有提案都限期办理,普通建议和提案20日内答复,代表所提议案和委员所提重点提案在30日内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应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三、答复要求

1.答复函应使用本办公函纸,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文字简洁,用语谦逊,格式规范,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集体建议、提案,复文抬头应写明单位名称,个人(包括联名)建议、提案,复文抬头直接写代表或委员姓名。

2.答复函的寄送。寄送复文时应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或《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将答复寄送联名的每一位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应将答复寄送前三位提案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相同的,应分别行文答复;有协办单位的,应同时抄送协办单位1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区人大常委会联络机构、区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各2份。

四、办理要求

1.承办部门办理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讲求实效。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2.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区人大办、区政协办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3.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单位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本部门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再行答复。

4.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局领导要参与办理。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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