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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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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4932X1/202012-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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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3
【部门解读】《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3 16:25 来源:宣州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区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202012月研究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该《规定》从办理范围、办理职责、办理要求、办理程序4个方面,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出详细规定。

二、起草过程

由办公室起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精神,扎实做好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办理范围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办理程序

1.承办。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予以部署落实。

2.办理时限。所有提案都限期办理,普通建议和提案20日内答复,代表所提议案和委员所提重点提案在30日内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应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三)答复要求

1.答复函应使用本办公函纸,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文字简洁,用语谦逊,格式规范。

2.答复函的寄送。寄送复文时应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或《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将答复寄送联名的每一位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应将答复寄送前三位提案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相同的,应分别行文答复;有协办单位的,应同时抄送协办单位1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区人大常委会联络机构、区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各2份。

(四)办理要求

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局领导要参与办理。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承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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