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敬亭山茶场: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各地灾情及灾区群众生活困难状况,经研究下拨你单位生活补助资金。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分配原则。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2020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突出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人员。救助要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救助标准。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救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可以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
四、发放程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3-7天),由村(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审定。
五、发放方式。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经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审核后,由区财政局农村局按花名册及时足额打入受灾户个人银行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月28 日前将审核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党(工)委会议记录复印件、党委政府下发文件纸质版一份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版。
各地要高度重视, 要组织实施好冬春救助全过程的公开公示, 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宣州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