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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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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002-0009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本级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03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002-0009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本级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03
【本级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03 09:10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问:请问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8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我局参照《指南》及相关法律政策依据,编制《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

5.《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督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6.《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宣环函[2020]59号)

二、问:请问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有哪些?

答: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全。应在处置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同时,优先保障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处置。

三、问:请简要介绍下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答:1月28日拟定《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当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1月29日上午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完成《预案》(送审稿)和合法合规性审查,1月29日下午正式印发。

四、问: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应对,联防联控。

五、问: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流管理,并做好贮存和交接台账的登记及管理。

二、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要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同时,如实记录贮存、转运台账,确保医疗废物来源可追溯。

三、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宣环函〔2020〕59号),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单位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水泥窑共处置生活垃圾的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全市医疗废物的产生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际处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另外,我市已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意见,要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改进保障设施等措施,扩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至最大不低于10吨/日。

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要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利用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时,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五、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督查力度,督促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重点强化医疗废物去向监督,坚决杜绝流出、倒卖或倾倒现象。

六、做好人员卫生防护。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七、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保障措施。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加强物资储备。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保障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物资。在疫情结束后,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经审核后,由区级财政给予补贴。

六、问: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一、《预案》提出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路线。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为医疗机构自行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二、《预案》指出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要点。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医疗废物转运过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或者纸质联单,应建立台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活动,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加强人员卫生防护。

七、问:请简要介绍下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答:一、成立应急组织。

二、明确部门职责。

八、请简要介绍下宣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下一步工作考虑。

答:一、加强对全区医疗废物产生机构加强监管和巡查。

二、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对管理人员发放相关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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