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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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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012-0012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总局解读】《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0-12-18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012-0012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总局解读】《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0-12-18
【总局解读】《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8 16:28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更加科学系统完备的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聚焦“促销”这一热点现象,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一、《规定》的出台背景

  一是促销已经成为企业扩大销售量的重要手段,加强促销行为规范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促销活动日益普遍,促销手段日益多元,已成为引领市场竞争的新热点,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仍将是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巨奖销售、虚假促销、不履行优惠承诺等不正当促销手段日益多发,影响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诚信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促销行为的规范,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很有必要。 

  二是促销已经成为拉动消费新型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迫切。近年来,经营者通过促销活动让利于消费者,“6·18”“双11”等促销季电商平台成交量不断刷新,反映出促销对消费的强大拉动效果。与此同时,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使促销规则更加复杂,促销花样不断翻新,促销行为真假难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促销行为,真正让消费者在促销中“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打造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势在必行。 

  三是市场监管规则需要不断完善,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不断加强市场监管规则整合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国对经营者促销行为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多部法律。原《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难以全面体现上位法新要求,迫切需要梳理、细化具体法律条款,需要制定一部规范促销行为的专门性规章。 

  二、《规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贡献力量。 

  ——坚持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以公平公正监管,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使企业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消费者权益。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建设,促进国内大循环。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包容审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把规范互联网促销活动作为着力点,破解线上消费痛点堵点,提升我国线上经济竞争力,扩大竞争优势。 

  ——坚持优化整合,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全面梳理规范促销行为的规定规则,将不同法律法规中关于促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规范透明的监管规则,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三、《规定》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法律规则整合,发挥监管合力,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研究起草《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草案)》。总局坚持开门立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十余场。先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消费者保护组织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132条。在广泛吸收各界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定》。 

  《规定》共六章31条,分别为总则、促销行为一般规范、有奖销售行为规范、价格促销行为规范、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规定》的立法目的、上位法依据、基本原则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范,主要对促销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如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等。还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为交易场所提供者,在组织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相关促销活动时应遵守的规则,以及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义务。 

  第三章有奖销售行为规范,对经营者采取有奖销售方式进行促销经营行为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了有奖销售的类别,细化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万元,并对经营者在有奖销售过程中的义务进行了规定,为企业合规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第四章价格促销行为规范,主要规定了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明确法律适用相关问题,如促销行为中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的,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对《规定》的实施日期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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