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区政府> 六稳六保> 政策措施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深入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深入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宣州区深入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0-12-01 08:05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方面

1.加大减负稳岗工作力度。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责任单位<下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模以上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运输业、商贸流通业限额以上企业,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的,根据企业参保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交运局、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对中小微企业和生产经营地在革命老区地的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提高至60%;全年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8000人,结合地方产业特色,新增开设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工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工作,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中央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基础上,提高到50万元;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挖掘内需灵活就业。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落实养老机构价格支持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区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推动“地摊经济”“马路经济”等灵活就业形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流动商贩在指定时间、指定次干道和巷道等区域合法经营,规范设置“流动商贩”摊区、摊位,完成年度摊点群和摊位目标任务,简化审批,实行备案制,引导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申请入驻设摊营业。(区城管执法局、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开发就业见习岗位,见习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承担;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小型化校园招聘活动,根据签约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给予校园补贴;实施校园招聘活动,开展入职辅导、加强职业培训、遴选用人单位;对省内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劳务合作基地、社会中介机构、宣州区境内注册制造业企业等推荐、输送、接纳毕业生、劳务人员就业的按照《宣州区服务企业用工奖励办法》(宣区政秘〔2019〕51号)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320个,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补贴,同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50%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妇联、区税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建设并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开发生态护林巡查员、城乡保洁巡查员、“四好农村路”护路员、扶贫巡河员等“四员”扶贫公益岗位,并加强管理,不让扶贫公益岗位成为变相发钱的空岗、虚岗;2020年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规范就业基地持续运转,加大农村就业劳动力摸排,吸纳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易致贫边缘户就近就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有就业意愿且就业确有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2020年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可申请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全年开展招聘会不少于120场;持续开展“四进一促”、人社干部进企业、人社局长进校园等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用工、社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动员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线上信息发布和匹配服务,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网上签约和报到;积极将临时用工引入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开展“职业指导师大讲坛”活动。(区人社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稳金融方面

8.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深化政银企对接,强化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走访调研,全年举办政银企对接会10场以上。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信贷规模,争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年发放再贷款3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程序,多措并举降低信贷融资成本,到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区金融服务中心)

9.打通资本市场瓶颈。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我区当年进入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全市前100家企业,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积极引导域外股权投资基金来宣投资。(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着力推进陈案攻坚。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投资类公司清理整顿。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确保在营机构全部无风险退出。压实区属企业防控信用风险主体责任,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持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督导七类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稳外贸和稳外资方面

11.健全外贸和外资企业帮扶机制。建立重点外贸企业信息台账和外资企业分级服务工作台账,对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外贸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构建外贸企业问题困难即时反馈和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提升海外市场开拓能力。组织企业参加省、市推荐的各类网上展会,转变市场开拓方式。推动医疗物资出口,指导企业申报商务部“白名单”。加快建设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卫浴产品),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支持力度。加快公共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卫浴行业产业链建设,扩大规模,提高出口竞争力。对年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给予补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区商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寒亭镇政府)

13.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宣城港建设。积极推动市区一体申建宣城综合保税区,谋划发展宣城联动创新区。利用芜宣机场口岸开放优势,拓展开放发展新空间。全面参与“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加强与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的对接合作,深入谋划推动空港物流园项目,全力保障芜宣机场和全球航空货运超级枢纽港项目建设。依托军天湖农场资源,辐射发展医疗康养、绿色食品、休闲度假等产业。(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交运局、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养贤乡政府、古泉镇政府、寒亭镇政府、水阳镇政府)

14.推动扩大企业进口规模和招引外资。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机电设备,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进口贴息支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充分利用展会溢出和带动效应。加大项目招引力度,优化我区招引外资项目优惠政策。(区商务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四、稳投资方面

15.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四个一”项目落地帮扶等机制,加强分类分级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现场调度。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联系乡镇或部门分管安排区领导联系,筛选51个企业投资项目由区领导重点调度推进。实施区重点项目150个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64个以上。开工建设宣城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宣城高新区综合医院建设、区档案馆(市区共建)、东湖小学、洪林园区皖江现代禽业科技城、南京(宣州)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建设S104宣城至港口段、港口湾水库灌区、双桥河朱桥段及北山河浑水河治理工程、宣城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乡镇污水治理工程等项目,力争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等项目开工。加快谋划推进明镜湖小学、G329国道孙埠至大汪村段等项目。(区发改委、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等,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积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级云平台技术框架,积极对接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完善区级云平台节点,按照“应上尽上、应迁尽迁”的原则,将已建非涉密系统逐步迁移上云。进一步推进区级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提升区政府各部门数据管理和共享效率,并且对接省、市级政务云平台接口,推动政务云垂直层级数据共享。(区经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科技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在交通、水利、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环保、乡村振兴、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两新一重”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入谋划储备南漪湖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梯次推进机制。(区发改委、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经信局等,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深化与长三角城市合作共建,积极建设宣宁芜一体化先导区。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积极推进水阳镇、狸桥镇与南京市高淳区深度合作共建。聚焦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生物医药、碳酸钙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产业集聚类项目。(区发改委、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强化用地保障。争取增量。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符合办理征收条件项目,改串联为并联,确保第一时间获批,第一时间供地。盘活存量。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按照《宣州区“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为我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用足流量。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增减挂钩指标,兜底保障符合成片开发要求的用地需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月底竣工,溪口镇等6个灾后重建项目加快建设。提前谋划储备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水阳镇乡村生态振兴等6个项目建设。(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等,宣城高新区管委会、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水阳镇政府、孙埠镇政府、寒亭镇政府)

五、稳预期方面

2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完善区经济运行分析和重点工作调度机制,结合“六大会战”热潮行动,实行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月调度,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周调度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分析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研判经济形势,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和优化季度考核办法,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区委办、区政府办,各经济主管部门,“六大会战”牵头单位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保持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对可能影响发展预期的政策,认真评估后再出台。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优化惠企便民政策兑现程序,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运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等)

23.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系列行动。积极做好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的协调保障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模拟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重点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做实“智慧政务”,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加强皖事通APP宣州分站建设,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效能。(区“四送一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数据资源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坚决守住就业底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就业的形势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回流动态,准确掌握可能受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的就业人口数量和结构。深化劳务信息化对接合作,分行业、分就业类型开展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中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体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确保物价总体稳定。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优化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流程,力争当月补贴当月发放。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或实施可能导致物价上涨的调价政策。(区发改委)

26.积极引导增强信心。重要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宣州、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等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控成效、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增强信心。(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保基本民生方面

27.强化资金保障。通过扩大新增耕地、处置砂石资源等措施增加可用财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足额安排基本民生领域支出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安排的基本民生支出得到有效落实。在预算执行中,坚持基本民生支出预算在支出预算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基本民生支出在基本民生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突出支持教育、养老、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区财政局<国资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国资集团)

28.强化风险防控。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低保和社会救助应保尽保。精准高效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全力做好普惠性民生建设。建立保基本民生动态监控机制,对保基本民生预算执行、项目推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科学评估和分析研判民生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民生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

七、保市场主体方面

29.全力稳定市场主体。大力实施“扶主体”行动,建立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三位一体”政策落实工作体系,通过依法购买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对技术落后、资金链断裂、复产无望的企业,推动兼并重组、有序退出。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补。(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0.强化金融支持。力争全区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中小企业占比不少于50%。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金融机构发放3年期以上制造业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信局)

31.挖掘消费潜力。积极组织参加机器人等产业供需对接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三首”产品认定,鼓励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组织酒、茶、林特产品积极参加绿色食品展销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积极发展新经济。出台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积极发展车联网、智慧文旅等线上经济新业态;培育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模式。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产品体验消费中心;积极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先导产业布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区经开区管委会、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3.扩大有效投入。继续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推动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着力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一体化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区经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4.提振企业家信心。落实减税降费和制造强省、民营经济发展、“三重一创”、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适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推动帮办服务企业常态高效开展。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防止新增拖欠。(区“四送一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保粮食能源安全方面

35.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30.61万亩,产量达51.68万吨;全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2.5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快水阳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全力抓好粮食病虫害等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粮食丰收。(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6.抓好粮食收购。加快推进9.1万吨宣州国投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提升全区粮食收储能力。加大腾仓并库力度,加快粮食出库进度,确保5万吨空仓容用于粮食收购。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政府储备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化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有效发挥稻谷补贴政策激励作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粮食收购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资委>、农发行宣州支行、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7.保障储粮安全。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压实储备责任,确保政策性粮食储备质量安全、数量可靠。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推进仓储规范化管理。设立宣州区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加强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扎实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8.保障粮食供应。发挥好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积极打造区级粮油产品区域品牌。全面落实粮油加工企业用地用电优惠政策。建设粮食应急网络体系。加强粮食价格供应监测预警。落实军粮政策要求,确保军粮供应安全。(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9.加快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和储气设施。开工建设宣城新奥宣郎联络线项目。加快建设宣城新奥11个100-150立方米LNG储罐,到2020年底储气规模达96万立方。扎实开展宣城市宣州区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三年行动,规范风险管控工作流程,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规范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狸桥镇政府、孙埠镇政府、寒亭镇政府、洪林镇政府、文昌镇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

40.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加快建设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长风新能源宣州区沈村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宣州区寒亭镇、洪林镇林洋光伏复合+储能示范项目,中广核养贤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区发改委,古泉镇政府、沈村镇政府、寒亭镇政府、洪林镇政府、养贤乡政府) 

九、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

41.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培育宣州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成为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材料、医药化工两大战新产业集聚基地,加快实施国药精方重大产业专项。(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水阳镇政府、孙埠镇政府、寒亭镇政府)

42.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作联动。主动了解和收集企业复工复产诉求,认真做好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工作,发挥增值税发票等大数据优势,搜寻上下游企业,精准帮助企业供需对接。对获批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对接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3.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立宣州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培育库。加强信息联动,推动“企业上云”,推进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连连互通。引导银行机构对龙头企业和核心配套企业给予更多的金融支持。(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金融服务中心、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4.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施分类指导,支持引导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知识产权布局、产学研合作、完善企业管理等方式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融入G60科创走廊,引导企业与长三角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协同创新。(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5.加强人才支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打造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帮助企业满足用工需求,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开展智能制造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6.加强惠企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利率。深化“新型政银担”,丰富“税融通”、“科技贷”等贷款产品种类。(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十、保基层运转方面

47.落实经费保障。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切实保障基层运转经费。坚持分级负责、以收定支,硬化预算约束,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除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在现有预算内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或统筹相关资金解决。(区财政局)

48.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基层运转支出在财政预算保障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运转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基层正常运转。严禁通过压减基层运转经费用于偿债或项目建设。加快基层运转经费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做到应拨尽拨、能拨尽拨。(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9.守住风险底线。动态跟踪、评估基层运转情况,对基层运转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健全基层运转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基层运转风险事件。(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国家、省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前期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符的,按本政策执行。实施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