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目录清单名称: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006002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编码:113417030032494000400201400600201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
到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宣城市双塔路宣州区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宣州区
实施主体: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无
监督方式:0563-12315
咨询方式:0563-2710551
审查标准: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
受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
〕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办结事项;5、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