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医保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011-0001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解 读《宣州区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011-0001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解 读《宣州区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解 读《宣州区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11 09:17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26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民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医疗保障局起草,经与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局共同会商审议后及时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五、主要任务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住院救助和慢性病门诊救助应救尽救。

六、创新举措

(一)应救尽救、降低患儿门槛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0-14周岁(含14周岁)的患儿将不再局限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种病种的设定,实现应救尽救,后续将积极探索加大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二)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由各区县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的资助比例。

七、保障措施

(一)参保补贴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0元。其他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由各区县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的资助比例。当年应及时完成下年度参保资助工作。

(二)“一站式”救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不是贫困户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含低保、特困、优抚的贫困对象)均在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结算。

(三)手工救助

对经认定的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费用达到救助标准的,予以手工审批救助。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