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08:14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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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批复的《关于201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批复》(宣农[2019]54号),现将我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实施范围覆盖全区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1720万元,上年度剩余资金222.738万元,合计资金规模为1942.738万元。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皖农机管〔2013〕64号)执行。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一)今年我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81个品目机具,较上年增加了1个大类和21个品目(附表)。(二)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版)》执行。
宣州区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81个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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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整地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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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获后处理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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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畜牧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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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设施农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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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铧式犁2.旋耕机3.开沟机 4.微耕机 5.圆盘耙 6.起垄机7.筑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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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风筛清选机34.谷物烘干机35.果蔬烘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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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揉丝机53.饲料(草)粉碎机54.颗粒饲料压制机55.孵化机56.清粪机57.粪污固液分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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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热风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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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植施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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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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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水产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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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动力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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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播机9.穴播机10.精量播种机11.小粒种子播种机12.免耕播种机13.水稻直播机14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15.水稻插秧机16.秧苗移栽机17.施肥机18.撒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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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碾米机37.组合米机38.碾米加工成套设备39.磨粉机40.水果分级机41.茶叶杀青机42.茶叶揉捻机43.茶叶炒(烘)干机44.茶叶筛选机 45.茶叶理条机46.花生脱壳机47.干坚果脱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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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增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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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67.手扶拖拉机68.履带式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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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田间管理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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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用搬运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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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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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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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田园管理机20.喷杆喷雾机21.风送喷雾机22.茶树修剪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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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抓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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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60.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61.残膜回收机62.秸秆压块(粒、棒)机6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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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养蜂平台70.驱动耙71.水帘降温设备72.简易保鲜储藏设备73.旋耕播种机74.大米色选机75.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76.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77.沼气发电机组78.有机肥加工设备79.山核桃脱脯机80.茶叶压扁机81.茶叶色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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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获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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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排灌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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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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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2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3.采茶机25.采茶机26.油菜籽收获机27.薯类收获机28.花生收获机29.打(压)捆机30.圆草捆包膜机31.青饲料收获机32.秸秆粉碎还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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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潜水电泵50.喷灌机5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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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平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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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2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50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主动提出申请,由区农机、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报区购机补贴领导组确定。
四、补贴操作程序: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2)带机申请: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存折原件或本人银行存折(卡),非宣州区户籍的个人还需提供本人暂住证或当地土地承包合同等合法证明材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需携带所购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购机发票原件,自主到区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发票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溪口、新田、黄渡、杨柳、洪林、向阳6个乡镇、办事处申请小型农机具的购机者到所属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办理购机补贴申请和机具核实。
农机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已完成牌证登记的机具,不再重复核实,对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鼓励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
(3)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4)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区农机部门对购机资料及机具核验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5)县级结算:区农机局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资金兑付: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部门联合向上级财政部门、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五 、公示网址和咨询电话:公示网址(//www.thebolducs.com/xxgk/→财政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咨询电话:区农机局:0563-2513567,区财政局:0563-3023365。
六、本公告由区农机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宣城市宣州区农机管理局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