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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及 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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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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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
扫
保
洁
作
业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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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在责任界定范围两端分别延伸10米;有街巷和小区路口的,要向内延伸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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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界范围内未清扫保洁的,相邻责任路段各扣2分;向街巷和小区路口延伸10米内有较多垃圾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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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清扫作业应达到本路段路级要求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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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未按时普扫或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死角、果皮、纸屑、塑料袋、树叶、烟蒂、砂石、尘土及杂草等其它废弃物,在路段等级卫生要求规定距离内,每发现一处扣2分;人行道、边沟、墙根、树穴、路牙未能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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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及绿岛保洁作业应达到本路段路级要求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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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有砂石、污泥、浮土,发现一处扣2分;路面、人行道、及公交站台上有果皮、漂浮物落地垃圾和暴露垃圾超过时间规定,发现一处扣1分;绿岛、树池内摆放作业工具或有纸屑、烟头、砖头、石块、堆土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垃圾落地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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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收集清扫保洁垃圾并按时送往指定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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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堆或乱倒垃圾、焚烧垃圾,对垃圾点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2分;擅自利用单位工具私自垃圾带点和工作时间内私自乱带垃圾点的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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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持路面、牙石、墙角无积水,窨井口不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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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牙石、墙角有积水、污泥,发现一处扣1分;向绿岛、窨井口扫、倒垃圾,窨井口未及时清掏,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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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清掏、清洗垃圾容器(果皮箱),保持周围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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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工人对果壳箱积满而未清掏或对果壳箱污垢不能及时涮洗和规范安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周围脏乱,有零散垃圾,每发现一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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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及时清除路面污染,并积极配合洒水车冲洗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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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路面的零星垃圾不能及时清除的,发现一次扣1分;对洒水车在道路冲洗降尘过程中不能予以积极配合的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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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妥善使用、保管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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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垃圾收集车不能保持整洁、安全使用或不及时维修的,发现一次扣1分;保管不善造成被盗的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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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助做好责任路段“门前三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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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路段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制止、不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因责任人处理方式不妥而与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的,每次扣2分;能与环卫处业务科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的,每次加2分,处理效果好,且促进收费工作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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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服从环卫处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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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服从环卫处统一调度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相应处罚;产生严重影响的则解除合同;未按时完成环卫处业务科交给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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