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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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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011-0006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0-11-1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011-0006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0-11-13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10:36 来源:宣州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的学前教育发展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省政府同意的《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皖教基〔201712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区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0年,新建公办幼儿园4所(同曦幼儿园、御林河畔幼儿园、舟基幼儿园、敬亭新苑幼儿园);资助幼儿约383人次;培训幼儿教师约157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资金筹措

区教体局将会同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我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区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同时我区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新建幼儿园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区级自查机制,随时迎接省级督查、市级巡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一是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督促各园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实施幼儿教师培训。一是做好项目规划。根据“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级落地”的运行机制,统筹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下达我区的“国培计划”,统筹实施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二是强化培训管理。落实区级组织实施主体责任,设置指向明确突出重点培训内容,实施“实践混合”培训方式。强化“一县一校一机构”协同实施,加强培训日常管理,提高培训协同效率。按照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定向和实践取向,确保培训设置指向明确,培训内容突出重点。三是增强培训成效。通过实施幼儿教师培训,帮助园长学习借鉴优质幼儿园的办学经验,掌握学校问题诊断、学校规划制定、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方法,全面提升乡村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提升乡村幼儿教师保教能力和水平,支持乡村幼儿园教师常态化学习,促进乡村幼儿园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宣州区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确定年度实施计划,把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列入民生工程狠抓落实。

(二)营造发展氛围。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全区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四)加强资金监管。区教育、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由区教体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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