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MB1632202E/202005-00001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扶贫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补充完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索引号: | 11341703MB1632202E/202005-00001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扶贫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补充完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
关于补充完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等各类问题的整改。为落实区委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攻坚合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根据《中共宣州区委、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宣区发〔2015〕33号)、《中共宣州区委、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宣区发〔2018〕36号)、《宣州区脱贫攻坚“七大行动小组”工作制度》(宣区扶组〔2018〕7号)、《宣州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清单》(宣区扶组〔2018〕33号)、《宣州区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宣区办〔2019〕6号)、全区各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等文件,结合各成员单位承担的结对帮扶舒城县、“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脱贫攻坚“四季攻势”、存在各类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任务,对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细化后的《宣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清单(初稿)》附后(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清单初稿内容加以修改、补充、完善。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在5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政务内部交流发至区扶贫局。联系人:章炯,联系电话:15155575182。
宣州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
工作职责清单(初稿)
成员单位 |
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清单 |
区委办
|
1、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 2、牵头组织协调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3、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暗访和协助考核工作。 4、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 5、协助配合上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等工作。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组织开展上级巡视巡察、成效考核、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的排查整改。 8、安排好区委领导脱贫攻坚调研暗访、遍访等工作。 9、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0、做好区委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脱贫攻坚其他工作。 |
区政府办 |
1、参与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规划、计划等。 2、组织协调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办。 4、协助配合上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等工作。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组织开展上级巡视巡察、成效考核、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的排查整改。 7、安排好区政府领导脱贫攻坚调研暗访等工作。 8、牵头做好区级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发布等工作。 9、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0、做好区政府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脱贫攻坚其他工作。 |
区纪委(监委) |
1、协助区委落实扶贫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案件。 3、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 4、协助开展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委组织部 |
1、组织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贫困村、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2、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培训。 3、牵头检查督促各级各单位扶贫开发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协助开展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5、组织开展对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等工作。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7、开展扶贫干部培养提拔任用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委宣传部 |
1、组织开展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上级及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宣传培训。 3、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先进典型等宣传推介。 4、弘扬孝老爱亲、赡养老人传统美德,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7、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委巡察办 |
1、切实履行对各级各单位脱贫攻坚巡察职能。 2、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3、配合上级党委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工作。 4、积极协助开展上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发改委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按上级规定开展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2、牵头实施光伏发电脱贫行动。负责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收益、维护和指导收益分配工作。 3、牵头做好“双基”建设,提升“双基”建设水平。 4、牵头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 5、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教体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牵头实施教育助学脱贫行动。 2、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确保不因贫辍学。 3、按规定按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助。 4、积极主动做好教育扶贫信息比对、数据共享工作。 5、牵头排查整改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8、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9、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科技局 |
1、积极开展科技助力脱贫攻坚活动。 2、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和职责。 3、牵头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科技培训和科级推广。 4、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经信局 |
1、保障网络电讯信号(宽带、光纤)畅通全覆盖,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2、保障农村安全用电和台区建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3、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4、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5、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民政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牵头实施政府兜底脱贫行动。 2、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全部纳入低保救助、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动态调整。 3、按规定及时发放贫困对象各类补贴、救助等资金。 4、积极主动做好贫困对象信息比对、数据共享工作。 5、牵头排查整改落实政府兜底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8、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9、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财政局 |
1、按规定安排落实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做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积极推进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3、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5、积极做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6、牵头排查整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7、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8、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9、协助做好区级项目库建设。 10、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人社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牵头实施促进就业脱贫行动。 2、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强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提升带贫能力,保障贫困劳动者就近就业。 3、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积极推进创业扶贫。 4、建设好扶贫培训基地,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5、积极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工作对接,做好为贫困劳动者就业服务工作。 6、按规定发放就业扶贫相关补助。 7、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务工就业情况调查摸底,做好就业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工作。 8、牵头排查整改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9、协助做好区级项目库建设。 10、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1、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2、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用好上级脱贫攻坚土地利用计划和倾斜政策,优先保障扶贫项目用地需求。 2、牵头实施生态补偿脱贫行动。 3、将林业扶贫纳入林长制改革的工作范畴。 4、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林业扶贫,并按规定予以补助。 5、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6、做好贫困户林地确权办证工作。 7、负责做好“生态护林巡查员”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核审批、补助发放等工作。 8、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 9、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0、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以生态优势资源为重点,划定生态红线,加大保护力度。 2、协助开展生态补偿脱贫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牵头做好扶贫项目环评审核把关。 4、逐步建立森林、湿地、水环境、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住建局 |
1、牵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危房改造。 2、狠抓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加强监管、消除隐患,严格质量验收程序,改造资金及时打卡发放。 3、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工作。 4、牵头做好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杜绝“刷白墙”情况发生。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交通运输局 |
1、牵头建设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2、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路长制、养护水平提升、农村运输通达等工程。 3、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护路员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核审批、补助发放等工作。 4、推进村民组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工作。 5、牵头建设改造一批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 6、积极做好农村道路养护工作,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7、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8、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9、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农业农村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牵头实施农业产业化脱贫行动。 2、负责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扶贫项目谋划、审核审批、验收和实施等工作。 3、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产业扶贫园区等建设。 4、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5、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 6、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基地建设,提升带贫能力。 7、巩固扩大农村“三变改革”成果,让贫困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8、组织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贫困群众农业技术培训。 9、积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0、牵头排查整改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11、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12、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3、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4、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水利局 |
1、牵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推进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4、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5、牵头排查整改落实饮水安全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做好“扶贫巡河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核审批、补助发放等工作。 7、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8、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9、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商务局 |
1、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 2、积极引导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 3、鼓励支持电商龙头企业整合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资源。 4、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 5、加强对贫困户自主创业指导和电商就业培训。 6、牵头排查整改落实电商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7、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8、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9、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0、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文旅局 (“七大行动”牵头单位) |
1、牵头实施乡村旅游脱贫行动。 2、积极推进提升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推进贫困村乡村旅游品牌创建。 3、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投资建设农家乐。 4、积极开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充分发挥旅游业经营主体扶贫带动作用。 5、抓好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 6、加强乡村旅游文化扶贫宣传推广。 7、牵头排查整改落实乡村旅游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8、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9、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0、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1、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卫健委 |
1、组织开展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 2、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 3、实施“智医助理”工程,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完善远程会诊和辅助诊断支持系统。 4、推进健康脱贫“351”、“180”“1579”等政策宣传和落实。 5、联合区医保局排查整改落实健康脱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6、优化农村医疗服务,按规定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7、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体检、贫困残疾人鉴定等工作。 8、联合区医保局做好贫困人口慢性病证办理工作。 9、协助做好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 10、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11、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2、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对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在帮扶政策措施上予以倾斜。 2、及时兑现贫困家庭退役军人相关优抚补助。 3、加大对老革命和烈士后代的关心关爱力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有政策、缺感情”问题。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应急管理局 |
1、牵头健全完善农业农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给贫困群众造成的损失。 2、组织开展贫困群众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调查摸底工作。 3、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制定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审计局 |
1、牵头开展扶贫审计工作,做到综合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开展审计工作为脱贫攻坚服务。 2、加大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力度。 3、督促指导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统计局 |
1、负责按上级规定开展贫困监测工作。 2、根据需要提供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数据、经济发展分析。 3、提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数据,为脱贫攻坚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4、牵头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规定做到数据共享。 5、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6、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医保局 |
1、牵头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保险覆盖率100%。 2、做好大病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3、落实健康脱贫“351”“180”“1579”政策,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4、积极开展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工作。 5、联合卫健委排查整改落实健康脱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做好区级项目库建设。 7、联合区卫健委做好贫困人口慢性病证办理工作。 8、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9、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上市办 |
1、牵头落实金融扶贫各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对有发展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 3、做好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工作。 4、牵头排查整改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做好区级项目库建设。 6、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7、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8、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委党史地方志室<档案馆> |
1、牵头做好全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2、指导乡、村和各相关单位精准扶贫档案整理。 3、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业务工作培训,确保扶贫档案符合上级标准。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供销社 |
1、牵头做好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采购供应,满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2、积极做好农产品销售,着重做好扶贫滞销产品的销售。 3、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总工会 |
1、发挥工会服务脱贫攻坚的作用,引导企业工会开展精准扶贫。 2、协助开展社会扶贫、消费扶贫、帮扶舒城县等工作。 3、积极开展对特殊贫困家庭学生援助。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团区委 |
1、组织开展社会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 2、组织开展“青春助农”等志愿者扶贫行动。 3、完成承担的帮扶舒城县工作任务。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妇联 |
1、积极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帮扶行动。 2、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行动。 3、协助开展社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残联 |
1、牵头开展贫困残疾人帮扶行动。 2、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3、负责为贫困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做到应办尽办。 4、按规定落实贫困残疾人相关补助政策。 5、积极做好为贫困残疾人服务的相关设施建设。 6、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7、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工商联 |
1、牵头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精准扶贫。 2、牵头做好结对帮扶舒城县工作。 3、协助开展社会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 4、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5、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区扶贫局 |
1、负责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扶贫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3、负责开展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各项扶贫政策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做到深入学、跟进学,学深学透、指导实践。 4、负责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精准。 5、负责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和动态管理工作。 6、负责安排区级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暗访调研、调度推进等工作。 7、负责安排并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督查巡查、暗访调研、考核评估等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各级脱贫攻坚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推动脱贫攻坚“四季攻势”。 9、负责制定脱贫攻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总结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负责对接协调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 12、负责扶贫项目谋划落实,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实施,做好项目质量验收等工作。 13、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等工作。 15、积极协助配合区级各项扶贫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16、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扶贫、结对帮扶舒城县等各项工作。 17、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 18、积极开展和推进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19、结合区级实际,创新扶贫工作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群众满意度。 20、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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