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贯彻统计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查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3.统一组织全区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
5.承担全区经济运行月度监测和市对我区经济运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实省政府科学发展观目标考核工作;承担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有关工作;协助承担市委组织部对我区主要领导综合考核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对乡镇办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扩权强镇发展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乡镇办经济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6.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普查工作;对全区统计资料进行管理并对社会开展统计服务。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局域网系统及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和重点工业企业的统计信息网和数据传输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统计数据库。
8.组织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技术职称考试事项咨询,考试成绩查询。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宣州区统计局由统计局本局及宣州区普查中心组成,根据上述职责,内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交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和文化科技统计科。其中,宣州区普查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行政编制12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普查中心)6人,2016年末在职16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在抓好日常统计工作任务的同时,全力抓好区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
1、加强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提高分析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2、抓好专业年报和企业“一套表”培训工作。
3、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部门统计,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部门首席统计员制度,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应统尽统。
5、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主要做好宣传、培训、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录入及汇总上传、资料评估和分析等。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宣州区统计局2017年可支配收入431.33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431.3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49.83万元,占34.74%,项目支出281.5万元,占65.26%,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统计业务、各种统计抽样调查,以及对乡镇办事处农改统筹调查户补助和首席及辅助统计员的补助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391.06万元,占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万元,占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15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5.21万元,占3.5%。
五、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3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1.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1、发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补贴,2、工资预算收入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5.9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一套表网络信息防火墙等设备。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规定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