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传递政府声音、推进政务公开、凝聚民众力量、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的政策规定,现提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新闻发布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尊重和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是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实现政务公开,树立开明、开放、务实、高效政府形象的需要;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推动各项中心工作的需要;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 区委、区政府研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 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具体计划;
3. 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 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5. 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6. 自然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7. 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歪曲或不完整信息的回应和澄清;
8. 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1.严格新闻发布内容审批制度。发布内容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时,需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发布内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需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
3.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情况,随时举行。
4. 政府新闻发布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也可以通过官方新闻网、网络政民互动在线访谈、政务微博等形式发布。
5.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驻宣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同时邀请部分民间论坛、“两代表一委员”、市民代表列席,视情邀请中央及周边地区媒体参加。
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应在发布会前一周将发布主题、时间、议程、发布内容等情况书面报区委宣传部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新闻发布谋划机制。区委宣传部根据全区工作大局和可预见的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初提出当年新闻发布总体计划,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分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新闻发布主题。
2、建立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区应急办、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区网宣办及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应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定期进行会商,为区委宣传部统筹谋划新闻发布工作提供依据,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建立新闻发布口径机制。区委宣传部会同政府各部门制定好拟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口径,便于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4.建立舆论应对部门联动机制。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遇媒体监督性报道时,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便于及时掌握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凡因重视程度不够或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被媒体曝光批评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媒体层次不同、产生影响大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建立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将此项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班次,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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