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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贤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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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406-00009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民政所工作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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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民政所工作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4-06-07
民政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6-07 08:33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党政府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五、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鳏寡孤独人员、孤儿应保尽保;做好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七、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用。

八、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地址:民政大厅

负责人:张勇兵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联系方式:0563-366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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