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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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州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5〕17号)文件精神,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与区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维稳办)、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简称区防范办)挂靠区委政法委机关。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委政法委机关。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区综治委专门机构的工作;负责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区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推动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协调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和推进全民守法五个专项小组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六)负责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七)负责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九)负责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进政法工作改革。
(十)负责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协助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负责指导下级政法、综治、维稳、防范邪教和依法治区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12人,目前在职14人。公、检、法挂职3人,离休1人,退休6人。部门领导职数6名,其中:区委政法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分别兼任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区防范办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1名,区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
内设(挂牌)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政治处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有关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宣州、法治宣州、和谐宣州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226.04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226.04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91万元,占8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万元,占9.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占4.62%。
“三公经费”: 2017年度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秉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力争缩减预算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2017年预算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外来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州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180号)、《宣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区办发〔2014〕82号)等相关规定. 与2016年度决算3.72万元,相比有所减少; 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2016年2月已推行车改,并退还公务用车,故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编制预算。
中共宣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