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2675万元,其中:中央1368万元、省607万元、区配套700万元;按全区农业人口35元/人分配到全区二十三个乡镇办143个村(社区)用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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