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952J/202210-00007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水东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952J/202210-00007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水东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序号 |
收费部门 |
项目名称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公安部门 |
证照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2004〕1048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2018〕418号 |
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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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代身份证(申领)工本费 |
元/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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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代身份证(补领)工本费 |
元/证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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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
元/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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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
元/簿 |
6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8〕7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12〕97号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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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
元/证 |
2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5〕0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12〕97号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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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户口准迁证工本费 |
元/证 |
2 |
||||
二 |
国土部门 |
不动产登记费 |
详见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6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6〕2559号 |
一、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3、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二、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
三 |
卫生计生部门 |
社会抚养费 |
详见《条例》第四十五条等规定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
四 |
农业部门 |
(一)驾驶许可考试费(农机)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172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4〕101号;财税〔2016〕42号 |
1.凡要求增驾考试的人员,按增驾车型比照收取考试费;2.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进行补考时,不得再另收取考试费;3.挂接机具及田间作业技能两项考其中一项的,只能收取20元考试费;4.手扶拖拉机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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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报名费 |
元/人·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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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法规考试费 |
元/人·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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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地考试费 |
元/人·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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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考试费 |
元/人·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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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挂接机具及田间作业技能考试费 |
元/人·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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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详见文件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52号;省财政厅、物价局、水产局渔政〔1989〕6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4〕101号 |
具体征收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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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技能鉴定费 |
详见文件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8〕2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98号 |
自愿参加的有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已取消。 |
|||
五 |
教育部门 |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 |
每生 每学期 |
省一类幼儿园1950元;市一类幼儿园1500元;区一类1200元;普通1000元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07〕232号、皖价费〔2016〕92号,皖价费〔2018〕54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宣价费〔2016〕1号,区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价费〔2016〕31号。 |
|
(二)公办高中学费 |
每生 每学期 |
一般普通高中350元;市示范高中700元;省示范高中850元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电〔2002〕26号,皖价费〔2018〕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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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办高中住宿费 |
每生 每学期 |
三中120元;二中350-400元;水阳280元; |
省政府皖政办明电〔2001〕5号,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50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18〕54号,区物价局、财政局价费〔2010〕43号,区物价局价费〔2018〕47号,区物价局价费〔2018〕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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