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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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宣城市宣州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计划生育优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新婚夫妇、孕产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二)切实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达90%以上。
(三)全面完成省卫计委下达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 。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的高危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100%。
(五)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网络,出生缺陷预防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普及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知情自愿原则。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始终按照尊重、自愿、知情的原则,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利,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严格保密原则。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个人信息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
(一)优生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传播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做好孕前准备。
(二)病史询问
询问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了解准备怀孕夫妇和双方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识别影响怀孕生育的风险因素。
(三)体格检查
按常规操作完成男女双方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测量;内科、外科检查,重点完成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操作,男、女生殖系统专科检查。
(四)临床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共9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含白带常规、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检测),血型(含ABO、Rh)、血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肌酐)、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等检查;
病毒筛查:共4项。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
(五)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六)风险评估
综合分析计划怀孕夫妇问诊信息、体格检查、临床实验检查、影像检查结果、评估和识别计划怀孕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生物、心理、环境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提出评估建议。
(七)咨询指导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八)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及时了解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的怀孕信息,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指导接受相关服务。
对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于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进行妊娠结局随访,了解并及时记录妊娠结局。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四、定点服务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定点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级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合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卫计委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确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规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定期督导项目运行质量。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和营养素补充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独立开展国家规定的医学检查项目,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合理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按月下达乡镇高风险人群的随访咨询指导任务;组织专家组对高风险人群进行咨询指导,提出转诊建议,并将其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跟踪随访;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切实加强质量控制。
乡级卫计办负责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进行初审,并报批;填写服务记录册;告知服务对象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检查的注意事项;发放高风险人群随访通知单,并做好一般人群的随访服务工作;按时统计、上报各类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活动。
村级卫计办负责发放宣传品,动员和组织符合生育政策的待孕夫妇参检;告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建立工作台账;通知高风险人群按时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咨询指导;配合做好一般人群的随访服务工作;随访、采集、上报早孕和妊娠结局等信息。
五、工作程序
(一)目标人群
本区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目标人群的确认及审定
1、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镇计生办;
2、乡级卫计办收集、汇总各村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报区卫计委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3、对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由乡级卫计办与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沟通共同确认服务对象资格,并将其夫妇已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告知流出地,以便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妥善收集、保存计划生育夫妇检查资料,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乡级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指定项目信息员,专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管理工作。
每月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填写《当月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人员情况一栏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区妊娠结局季度统计报表》,按月签章报送区卫计委,报送工作在每月4号前完成。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函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项目工作进度、项目运行具体情况等。
(四)服务流程(区级直接服务流程)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乡镇提供计划怀孕夫妇名单,为其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填写相关医学文书。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负责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一般人群转由乡镇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技术服务人员给予相应优生咨询指导。
各乡级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配合下,承担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发现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相应处置。
(五)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2、区卫计委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
3、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标本采集、储存、接收、检验、报告发放等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定期参加室间质量评价。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妥善处理医疗废物。使用的医疗仪器、试剂和耗材等都应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4、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电子化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统一组织设计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数据库。加快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计划生育副区长为组长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该项目试点工作的领导,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技术保障。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家指导组”,人员由区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加强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明确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标准,定期开展对优生健康检测工作的评估指导,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对国家拨付的项目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国家项目经费未下达前,区财政先予以垫付,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中央、省财政240元/对,区财政120元/对,共计360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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