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隐患防范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妥善防范区交通运输系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力求将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宣州区交通运输局重、特大事故隐患处置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系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防范工作。
组 长:孙霖
副组长:聂启新、孙兆祥、张国娟、汪美春。
成 员:张大凯、周群、、张诗全、邢革、李久红、杨辅家、许杨富、钱生宁,李强。
三、工作实施
1、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特大事故和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检查系统防特大事故隐患工作。
2、对系统容易发生特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做到明确防范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3、发现特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4、对本系统存在的特大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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