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响应 快速启动机制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5-18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索引号: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响应 快速启动机制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5-18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系统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区交通运输行业灾害性天气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区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交通行业应急响应快速启动机制。
一、Ⅰ级应急响应
(一)以下情况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重大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的。
2、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严重影响社会或行业稳定的。
3、其他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事项。
(二)应急响应启动
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组长同意,并发布。
(三)应急响应指挥机构
Ⅰ级响应指令发布后,自动成立以下机构。
1、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各行业和办公室的领导
成员:区局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办公室、规建科、综运科、战备科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局应急办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应急办、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63-2516143,值班电话:0563-2516493、2516491。
办公室设四个组
(1)值班工作组(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2)信息工作组: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灾情统计,发布应急通道、水毁公路或发生地质灾害路段的抢修抢通情况等信息。
(3)运输保障组: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防抗期间防抗车辆和船舶的调度。
(4)宣传报道组: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防抗期间防抗灾情信息的报道,后勤保障、防抗指挥车辆的调度。
3、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指挥部分设相应的分指挥部
(1) 公路保通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公路行业领导
副指挥长:区公路分局、公路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及农村公路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
(2)水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水上交通领导
副指挥长:区地方海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所辖水域水路运输安全的现场指挥。区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和运输保障的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区本级水上运输保障。
(3)道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道路运输行业领导
副指挥长:区运管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运输企业运行的调度指挥工作。区运管所负责对全区运输管理的应急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区本级道路运输保障。
(四)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部召开第一次会议,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靠前指挥或到一线组织指挥,指挥部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到岗到位指挥;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所有人员立即停止节假日休假,确保在岗在位。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展工作:
(1)安排24小时值班
值班工作组立即设立应急总值班室,局直属各单位设立分值班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总值班室值班长由分管市局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全行业的值班及信息报送情况。带班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信息收集与传递
①上班时间,各单位在报总值班室的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下班后直接报总值班室。
②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上午10点前、下午4点前,分两次报送)。重要险情随时报告,在向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③分值班室在得知受灾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处置情况、灾情的发展情况以及后续情况。
(3)运输保障工作,由运输保障组负责防抗期间防抗指挥车辆和船舶的调度。
(4)宣传报告工作,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系统防抗信息和灾情。
3、各分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行业应急预案并开展工作。
(五)应急响应指令的解除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Ⅰ级响应解除的建议,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并发布。
二、Ⅱ级应急响应
(一)以下情况启动Ⅱ级或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1、区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启动Ⅲ级以上(含Ⅲ级)应急响应的。
2、较大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部分范围交通中断的。
3、较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或行业稳定的。
4、其他需启动Ⅱ级或Ⅱ级以上的事项。
(二)应急响应启动
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Ⅱ级响应建议,涉及全系统的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组长同意或委派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同意;涉及部分行业的启动由区局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行业的副组长同意;办公室发布。
(三)应急响应指挥机构
Ⅱ级响应指令发布后,自动成立以下机构。
1、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区局分管行业的领导
副指挥长:局属相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成员:区局安全科(应急办)、办公室、规建科、综运科、战备科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局应急办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应急办、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63-2516143,值班电话:0563-2516493、2516491。
办公室设四个组
(1)值班工作组(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2)信息工作组: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灾情的统计,发布应急通道、水毁公路或发生地质灾害路段的抢修抢通情况等信息。
(3)运输保障组: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防抗期间防抗车辆和船舶的调度。
(4)宣传报道组: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防抗期间防抗灾情信息的报道、后勤保障、防抗指挥车辆的调度。
3、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指挥部分设相应的分指挥部
(1)国省干线、重要县道保通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公路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公路部门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及农村公路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
(2) 水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地方海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地方海事处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所辖水域水路运输安全的现场指挥。区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和运输保障的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区本级水上运输保障。
(3)道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运管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运管所行政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运输企业运行的调度指挥工作。对全区运输管理的应急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市本级道路运输保障。
(四)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部召开第一次会议,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副指挥长赶赴一线指挥督导。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展工作:
(1)安排24小时值班
值班工作组立即设立应急总值班室,局直属各单位设立分值班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总值班室值班长由分管区局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全行业的值班及信息报送情况。带班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信息收集与传递
①上班时间,各单位在报总值班室的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下班后直接报总值班室。
②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上午10点前、下午4点前,分两次报送)。重要险情随时报告,在向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③分值班室在得知受灾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处置情况、灾情的发展情况以及后续情况。
(3)运输保障工作,由运输保障组负责防抗期间防抗指挥车辆和船舶的调度。
(4)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系统防抗信息和灾情。
3、相关分指挥部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并开展工作。
(五)应急响应指令的解除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Ⅱ级响应的建议,涉及全系统的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或委派市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指挥长同意;涉及部分行业的解除报区局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行业的副指挥长同意;办公室发布。
三、Ⅲ级应急响应
(一)以下情况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一般自然灾害性天气可能或已经造成个别地区交通中断的。
2、一般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 或行业稳定的。
3、其他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情况。
(二)应急响应指令的启动
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响应建议,涉及全系统的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同意;涉及部分行业指令的启动报区局应急领导组分管行业副组长同意;办公室发布。
(三)应急响应指挥机构
Ⅲ级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自动成立以下指挥机构。
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部:
(1)国省干线、重要县道保通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公路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公路部门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及农村公路现场抢险的指挥工作。
(2) 水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地方海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地方海事处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所辖水域水路运输安全的现场指挥。区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和运输保障的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区本级水上运输保障。
(3)道路运输保运分指挥部
指挥长:区运管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区运管所行政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运输企业运行的调度指挥工作。对全区运输管理的应急指导、协调、督促,负责市本级道路运输保障。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局应急领导组组织各行业指挥部召开第一次会议,局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其他领导可视情到分管行业督导。
2、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开展工作:
(1)安排人员值班
值班工作组立即设立应急总值班室,局直属单位设立分值班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8:00-20:00)的应急值守工作。总值班室值班长由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副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全行业的值班及信息报送情况。带班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2)信息收集与传递
①上班时间,各单位在报总值班室的同时报应急办公室,下班后直接报总值班室。
②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上午10点前、下午4点前,分两次报送)。重要险情随时报告,在向总值班室和应急办公室报送的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③分值班室在得知交通受灾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应急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区交通运输局总值班室和应急办公室报送处置情况、灾情的发展情况以及后续情况。
(3)宣传工作
由区局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系统防抗信息和灾情。
3、各行业指挥部立即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并开展工作。
(五)应急响应指令的解除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Ⅲ级响应的建议,涉及全系统的报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同意;涉及部分行业的解除由区局应急工作领导组分管行业的副组长同意;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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