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4-02-21 14:53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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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0〕10号)和宣城市编委〔2009〕48号文件精神,宣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别,主管宣州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
2、负责开发区内党建和群团工作。
3、负责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开发区内财政事务;依法组织财政收支,履行财政审计、监管职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规划区内收费等工作。
5、负责做好开发区内招商引资及入区企业的服务工作。
6、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开发区内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7、在服从宣城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和管理开发区区域内的入驻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
8、负责开发区内土地征用及地面附属物拆迁工作;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用地报批及建设用地置换、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土地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区内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执行“三同时”工作;会同环保局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10、指导、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及开发区党建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对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和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组织宣传、综合协调、机构编制、人事社保以及应急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和人大、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的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服务接待等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开发区大事记整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负责开发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开发区内各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国民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开发区内土地的出让、转让、变更等进行统一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科技成果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经济技术项目合作;负责向上级争取技改、创新、融资等方面的项目和优惠政策工作;承担开发区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建设管理局
负责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工作负责建筑方案的审查和协助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新农村建设规划;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业局
负责协助相关乡镇办事处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环境优化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等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局
负责开发区的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负责开发区的财务审计、财务管理和对外融资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各类收费的扎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基建项目的审核、报批、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人员编制(略)
四、联系方式:0563-2061121
五、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宣州经济开发区麒麟大道11号开发区管委会
六、邮编:242000
七、邮编:242000
八、负责人姓名:许新胜
九、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