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101-00070 | 组配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1-01-23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101-00070 |
组配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1-01-23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一、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办法,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园区等属地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区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和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方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非煤矿矿山企业管理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配合做好对非煤矿矿山企业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2)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行业管理,牵头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
(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做好对查出或收到举报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4.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成品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牵头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执法检查和督查工作。
(3)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档案管理、文件流转、相关公文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双拥、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党务工作开展。
科室负责人:鄢治军(主任)
联系电话:0563-2826121
(二)应急指挥科主要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统计分析工作。
科室负责人:待定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主要职责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各地、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桂祥(科长)
联系电话:0563-2527769
(四)安全生产基础科主要职责
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义平(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26621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主要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申晓龙(科长)
联系电话:0563-3026715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主要职责
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科室负责人:何宏志(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26879
(七)防汛抗旱和灾害救援科主要职责
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照职责分工承担地震应急救援协调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秀平(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26879
(八)救灾和物资保障科主要职责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科室负责人:明晓保(科长)
联系电话:0563-2527795
(九)政策法规科(新闻宣传科)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办法,承担重要政策和文稿起草工作;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培训;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灾情应对、事故通报、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中介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科室负责人:王谦(副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26621
(十)行政审批科主要职责
负责受理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预审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艳(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26213
三、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宣州区政务中心北二楼
四、联系方式:0563-2826121
五、邮政编码:242000
六、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七、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丁卫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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