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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3-00068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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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5 00:00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4〕80号)精神,设置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增加制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区司法局共计3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处罚2项、其他权力1项。以当年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全区普法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行业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活动。

   5.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6.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帮扶等工作。

   8.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

   9.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制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

   1传播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州建设。

   2.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结果材料的受理、初审、转报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备案材料的受理、初审、转报工作。

   3“12348”专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并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4承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督。

   5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监管;

   2.律师执业行为监管;

   3.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监管。

   以上3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监管细则,由区司法局在“三定”规定印发后另行制定报区编办备案。

   (五)部门交叉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划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公务接待、信访接待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宣传和文明创建工作。

   (三)宣教科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

   (四)基层科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办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制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负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社区矫正监管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和其他重要活动等,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承办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区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七)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承办全区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本级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办“12348”法律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任务。

   机关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监察局关于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党群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司法局下设27个基层司法所(副科级),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3名。

   (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设专职副主任1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负责人:宣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彪向阳

宣州区司法局地址:宣州区天平路17号;

邮箱:xzqsfj3014436@126.com

办公时间8:00-12:00,2:30-5:30;

电话:0563-3014436,

邮政编码: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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