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安徽省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3〕440号附件1)
二、承办机构
综合科
三、服务对象
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四、申请条件
(一)新设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二) 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县域内新设分支行。
五、申报材料
(一) 奖励资金申请书
(二) 《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
(三) 申请新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性奖励的,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到宣州区财政局综合科申报奖励资金。
(二)受理:财政部门会同金融办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办理:材料审核无误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复核,确定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安排额度,省级奖励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
七、办理时限
省级奖励资金下达后10日内拨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2719483
4.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