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五)项: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2.《关于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20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宣州区扶贫办项目科
宣州区(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能人大户等;在外创办企业或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
四、申请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
3.有意愿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社会责任且带动 3 户以上贫困户的人才。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
2.学籍证明。
六、服务流程
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程序进行。程序为: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考察、村级公示,乡镇政府审核、镇级公示,由区扶贫办会同区人社局等部门审定后公告,确定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
七、办理时限
50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宣州区扶贫办项目科 赵 军 电话:0563-2701287
宣州区(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高明峰 电话:0563-302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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