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14X/202005-00005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0 08: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财政厅,文件,失效,印发,清理,宣布,自本,简政放权,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依据,适应,作为,不再,改革,全面,经济,年代久远,政策性,工作任务,清理结果 |
信息来源 | 宣州财政网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财政厅文件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对文件的动态管理、清理,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省财政厅文件的基础上,我厅对1952年—2018年以省财政厅名义印发或牵头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1952年—1978年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省财政厅文件,因年代久远,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认全部失效,失效文件不再对外公布;对1979年—2018年印发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1337件省财政厅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省财政厅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