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寒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宣州区寒亭镇商业街1号,电话:0563-3975100,邮编:2420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寒亭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宣州区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结合该镇2023年度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与回应群众关切。截至2023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镇充分运用宣州区寒亭镇政府网站、寒亭镇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厅、“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今日寒亭”微信等公开渠道发布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相关政策解读、民生信息、营商环境、监督保障以及各项经济与发展统计信息等,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截至2023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8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我镇202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把关“初审”、“审核”、“审发”重点环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镇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完善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受理、申请、处置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

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利用“今日寒亭”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结合镇村重点工作,2023年共公开信息数量28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根据政府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是及时整改上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工作学习培训,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

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力度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须要进一步提高。对部分子栏目的评测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仍需提高。

二是创新性还不够。主要是涉及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整改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部门协作。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公开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推进民生信息公开。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暖民心专题,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项目建设、项目规划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巩固基层“两化”成果。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要求,按常态化维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合理设置栏目,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本镇8个村(社区)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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