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敬亭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北大道518号,电话:0563-2062069,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敬亭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为把政务公开推向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区政务中心的正确指导下,敬亭山街道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的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现将敬亭山街道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办两化领域发布扶贫17条、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57条、公共文化服务10条、公共法律服务5条、户籍管理22条、就业创业25条、社会保险29条。财政预决算15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推进政府机构设置、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以及群众办事等事项信息公开,累计发布信息4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敬亭山街道办事处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进一步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版块进行细化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专职专责,及时报送、维护及更新各项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清理,保留66件,决定废止1件。办理市民热线等来信来电155件次,市长信箱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人性化、便利化等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信息无障碍水平。
(五)监督保障
街道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公室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小组,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社会评议方面,按照上级要求,由街道党政办及纪工委对所公开信息的质量、规范性以及保密工作进行评议,确保政务公开准确高质。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政府要求规范发布公开信息,未出现责任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我办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做好相关一切工作。当然,这其中还是存在一些相关的问题:一是栏目更新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导致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表述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信息表述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较多,工作交接过程中容易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摆脱旧思维,不断创新思维,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改革。结合相关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业务点。二是确保信息表述清晰、准确、易于理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公开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以确保其质量和真实性。同时,也要鼓励群众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及时反馈问题,根据反馈问题不断改进,做到与时俱进。三是人员变动时,加强交接人员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意识的重要性。交接人员应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要求与被交接人对接好,在公开信息时,需将带有隐私信息加码后再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本年度,街道继续加强了预算决算的公开透明工作。通过公开预算决算报告,让群众了解街道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增强了群众对街道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注重重大决策的公开工作,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重大决策的背景、目的、依据等信息,让居民了解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增强了居民对决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街道还加强了对重大决策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其他事项:2023年,敬亭山街道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通过制定更加明确、具体的公开规定,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街道还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