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周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周王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编制。报告内容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宣州区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周王镇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周王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周王街道大转盘,邮编:242061,电话:0563-3873189,邮箱:2960051195@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镇共公开信息582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10条、政府工作报告1个,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工作推进情况11,国民经济发展规划2条,财政专项资金清单6条,年度重点工作7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机构设置6条、应急管理16条、社会保障36条,社会救助62条,回应关切13条,村务公开28条。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办牵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依法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三是及时更新信息。注重公开的时效性,根据公开目录,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平台建设的开辟了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周王镇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由镇纪委牵头,镇政务公开办配合,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重视工作考核。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日常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坚持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强化社会监督。从政务公开领域从业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

截止20221231日,未发生政务公开方面问题,无责任追究情况。

监督电话:0563-387318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2.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

3.对政务公开内容类别识别不精准。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性文件,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注重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2.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提高业务素质水平,加强对政府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内容类别识别的精准性,加强协同联动,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情况

根据政策和栏目,精选农业农村治理政策文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政策、享受红利。确保每解读一项政策,公开具体承办单位、承办科室、承办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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