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澄江街道办事处编制,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宣州区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澄江街道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澄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敬亭路与梧桐路交叉口,电话:0563-202164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以及国家、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通知》有关要求,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澄江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决策公开15条、政策解读9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9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115条、应急管理14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13条、主动回应13条,村务公开30条。切实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街道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街道按照《条例》要求,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不予公开事项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目录,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窗口作用,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计划规划、财务等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为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逐项分解到街道各重点牵头部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促使信息公开更具体、更全面和透明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抓巡查考核,充分运用巡查考核手段,加强过程监测和年度考评,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时效性方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对公民个人隐私部分处理不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管理,认真对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对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编辑或隐藏,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定期排查,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澄江街道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三个聚焦”,紧盯项目建设、社会稳定、作风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一是聚焦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意识,树立“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为着项目干,一切服从和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大局意识,专人包保企业做好帮扶。积极与项目企业沟通交流,及时为项目企业提供急需的服务帮助,确保企业项目按时入驻。加强入驻后企业项目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顺利投产。二是聚焦企业,助力企业经济发展。着力打造现代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企业落户,做到爱企护企强企稳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当好“贴心人”,帮助企业破解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遇到的各种瓶颈。加大与上级经济部门的联系,做好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业务,有效增强产品销售,带动产值增加。三是聚焦统计,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加大摸排力度,做好新增规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应统尽统,增强发展后劲。加大对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宣传和入库指导,一旦达标尽快收集资料入库纳统。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分析,为经济发展提供真实、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责任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也要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分流交办的部门工作。二是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国标化”综治中心的要求抓好登记、分流、交办等规范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办事处每半月排查、村社区每周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将排査化解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
(三)进一步紧抓作风不放松
一是深入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澄江街道实际情况,深刻查摆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虚、躲、冷、粗、假”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四做到”。二是继续做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注册工作,扎实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三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是结合重点工作,经常性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