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宣州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宣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州区梅园路56号,电话0563-302202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3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00条。全年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类信息157条:城乡低保信息49条、特困供养信息14条、临时救助信息12条、养老服务信息12条、残疾人福利信息25条、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28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4条、未成年人保护信息13条。社会组织信息20条:管理制度2条、社会团体6条、民办非企业单位4条、非公募基金会4条、慈善组织4条。财政专项资金7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6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45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目录要求,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类文件5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宣州区民政局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宣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促进宣传多样化。同时,积极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民生信息。11月9日,局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市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节目,并就听众在线提出的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助餐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五)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办沟通协调,完善公开栏目,确保目录体系框架、栏目体系符合统一要求,相关专题专栏科学合理。完善和修订《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梳理常态化信息要素,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等常态化信息符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一是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能力。把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实现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各科室在印发重要政策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材料,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审签,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将政策生动具体地展现。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推动解读落实。保证解读质量,避免出现“原文照抄”和“泛泛而谈”的情况,要求各科室紧扣政策重点、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如解读政策需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核心举措等全方面内容,让政策解读更加规范、全面、有效、易懂。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将生涩难懂、专业性强的专业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确保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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