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宣州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宣州水利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宣州区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63-30232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水利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立足工作实际,根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更新公布。2021年,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57条,其中,人事信息类9条、政策法规类7条、建议提案类16条、决策部署落实类7条。人事信息、提案议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不断总结学习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经验,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使用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遵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加大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醒,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栏目公开不及时,内容及语言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未能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回应舆情;三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够及时。今后,我局将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政务公开责任工作责任清单,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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