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宣州区门户网站(网址:www.thebolducs.com)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政务公开等重点,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发布《宣城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和《宣城高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 》。围绕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年通过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3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故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不断总结学习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经验,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使用管理。将高新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高新区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日常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未能建立与各科室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工作机制。改进措施: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整合各科室信息资源,畅通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二是信息发布方面还有待加强,某些政策解读未关联、决策信息公开不完善等。改进措施:强化任务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提高解读质量,并做好文件关联;抓好决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等信息。

三是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强。改进措施:通过集中会议、宣传海报和电子屏等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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