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宣州区财政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提升”,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区财政局通过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公开各类信息107条。其中,人事信息类5条、政策法规类30条、建议提案类5条、决策部署落实类9条。人事信息、提案议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其他公开渠道方面:“民生工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条,订阅数14557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上年度结转0件,本年度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划拨、储存、监管及批准情况的政府信息。对于3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严格执行《条例》《宣州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和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建立健全严格的网站内容发布制度,完善《宣州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 

(四)平台建设。根据《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1年版)》要求,适时完善《宣州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信息工作确定一名局党委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系和落实。积极参加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局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并严格落实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强化日常信息发布日常监测,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反馈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管、有督办。强化社会评议功能,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副局长任组长,主要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科室相应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配齐补强专职人员,并分解工作任务到责任单位,形成了纵向“插到底”,横向“一盘棋”,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通过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公开各类信息107条。其中,人事信息类5条、政策法规类30条、建议提案类5条、决策部署落实类9条。人事信息、提案议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领域不全面。对照“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不同程度存在公开不彻底、不全面等问题,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刚性约束尚未完全形成。二是业务知识仍需强化。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推进主动公开办法仍需创新,办理依申请公开还需规范。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生动活泼的展现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占比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提升制度约束力。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好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在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让公开底数更明晰,更具刚性约束。二是全面增强“声音”传播力。进一步提高频次,拓宽联动发布渠道,采用图表、视频等可读性、可视化更强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和传播。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规范,提高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三是全面提升人员队伍执行力。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人员发生变动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报备,确保人员不缺失、工作不断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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