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宣州区文旅委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文旅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在宣州区政府信息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文旅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22041

一、概述

1.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委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外事侨务科)、新闻出版版权科、公共文化艺术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科、广播电视管理科。下设文化馆、图书馆、书画院、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文物局、文艺创研中心共6个二级机构。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区文旅委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区作为公共查阅点。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开栏及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公开栏依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惠民、利民、便民的文化、旅游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更好地方便群众生活,强化了网站工作督查,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

    4. 主要做法和经验

    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对遇到的普遍性、典型性的具体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推动重要政策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文旅委始终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宣州信息公开网站和“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3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厅便民服务区,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区文旅委建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未收到市民咨询。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集群统一访问。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8年我委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财政预算8000元,实际支出约8000元,主要用于宣州文旅公众号的维护。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8年无行政复议、无行政申诉,因此无相关费用。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工作相关情况

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内容,我委行政服务大厅公开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责任人、投诉电话。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目前,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全区其它先进单位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等几个方面。

鉴于以上情况,本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将信息分类打包,提供精简后的标准化材料供来访人员查阅;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不断完善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和水平,努力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2018年度宣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5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2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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