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孙埠镇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州区政府网站和网站群集平台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孙埠镇政府党政办办公室(联系方式0563-3188895)。
一、概述
2018年,宣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8〕8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47号)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所有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依申请公开表格、依申请公开目录、申请信息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依申请公开统计等信息。实现网上申请公开在线提交、受理和答复。在区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明确窗口职责,建立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确保窗口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平台建设。
1.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情况。我区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2018年版)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全面改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着重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目录设置、发布内容等进行梳理和调整。
2.微平台建设情况。制定宣州区微博微信日常运维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选题、采编、审核、发布每一个环节都严把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3.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情况。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2018版)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通过召开全区培训会议部署目录建设工作,规范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目录、内容、格式,做到了统一平台、统一发布、统一管理,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的良性循环。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重点领域栏目维护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区直单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醒目位置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专栏、双公示,集中展示。
(五)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镇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截止2019年1月28日,我镇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公示栏等途径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510余条,市长热线答复158条,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共16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58次,当面咨询0次,网上咨询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或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孙埠镇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未产生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网站卡顿,高峰时段难进入。
2、少数干部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太少,缺乏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知识,有的甚至不了解如何网上办公。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我镇公开目录。
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务公开、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度宣州区孙埠镇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619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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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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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39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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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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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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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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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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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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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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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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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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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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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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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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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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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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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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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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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5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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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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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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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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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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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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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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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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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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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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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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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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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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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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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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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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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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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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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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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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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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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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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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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1人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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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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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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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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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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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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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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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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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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